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 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