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学费: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第二十九条学生按规定交纳住宿费等。
第三十条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省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第三十一条退学学费:退学时学费及其它费用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因第二十六条取消入学资格者,退费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