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湖北省体育类(体育教育)本科在提前批本科录取,非体育类(经济学、新闻学)本科在第三批本科录取,体育类专科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其他各省(市、区)的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特别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我院不予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二、三志愿考生。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5.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原籍。

  (二)录取办法

  1.体育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文化和专业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两者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各省的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录取。

  2、表演专业考生须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表演专业合格证书,湖北省考生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划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排序从高往低择优录取。舞蹈方向的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以各占50%划线录取。

  3.非体育考生: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体育基础且身体素质良好者优先录取。

  4.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上线考生中,我院在录取现场需要电话联系后确定录取,因故放弃志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传真退档申请,我院予以退档处理;在规定时间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院以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5. 按照湖北省招委安排,生源不足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以湖北省招委公布的时间为准,其他各省(市、区)征集志愿时间由当地招委发布消息。

  (三)录取分数线划定

  1.湖北省体育教育专业本、专科、表演专业投档资格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2.湖北省非体育类本科投档资格线为第三批投档资格线。

  3.外省(市、区)各专业投档资格线由各省招委划定,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招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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