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参加高考或职高统考分数达到本省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为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取得专业合格证证书,具有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该专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庄,形象气质好,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取得考生所在省美术联考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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