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七条: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条:语种  我院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我院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一批(艺术)和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征求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公共关系、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是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投档线上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山东的大学热门查询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