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8.   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录取方式

  A、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投档,若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艺术类专业除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的科目外,其他专业承认贵省的专业统考或其它院校专业合格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   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投档考生通过电话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者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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