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服从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的安排。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然后安排录取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进档考生,美术类按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音乐类按考生的专业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5、省外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6、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7、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校招办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 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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