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我校在全国录取均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其中福建按当地要求采取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录取。与院校提档线并列的考生,则比较单科分数,其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日语、俄语等)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关于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政策执行。

  第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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