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学校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对于非第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无分数极差要求。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即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7、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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