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十公开”和“六不准”,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根据专业计划录取人数、考试成绩、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理工类参考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文史类参考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五条 对口升学: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方向)、矿井建设、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5个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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