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

  1、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6、美术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则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0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8、浙江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9、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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