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

沈阳体育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理科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

  舞蹈表演专业校考考试时间:2017年3月5日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辽宁、河北、河南、内蒙古、山西、甘肃、山东(校考)招生,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为山东省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校考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1)报名条件:

  ①.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②.具备招生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截止冬季项目为2016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7年2月28日。

  ③.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2)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射击、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BMX小轮车、山地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3)网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2017年1月1日12:00至1月15日12:00

  其他项目:2017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4)考试时间: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非统考的体育项目:2017年5月6日—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注:部分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协助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育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

  文化考试时间: 2017年4月22日—23日,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5)录取原则:

  ①.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③.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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