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第九条 对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原则依次录取。投档规则请考生和家长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向社会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福建的大学热门查询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