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请面试合格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在“专科提前批”志愿表中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面试合格的政法类考生在“高职单招批” 志愿表中A栏填报我院(由于“高职单招批”实行平行志愿)。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按照志愿顺序、政审情况、考试成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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