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 原则录取。

  2、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3、除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专业限招理科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凡发现与高考体检数据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新生,学校将上报生源所在省(市)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5、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属航海类专业,该专业原则上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应在4.9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在4.6及以上,但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及以上,无红绿色盲,身高1.65米以上的理科男性考生(详见《中华人名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检查标准》)。

  6、学校在湖北省的单独招生和自主招生,将按照湖北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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