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有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3.甘肃省和河北省的主持与播音的考生原则上要参加我院单考,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也承认其他院校的单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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