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按国家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不设定分数级差。
3.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航空服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2~1.74米,男生身高1.72~1.84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及O型腿,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0311-89265161、18031180563。
8.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护理专业在我院南校区就读。
10.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