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所有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八条 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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