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市)级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通过各省级高招办远程网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二条 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当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院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要求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部分专业文理兼收;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我院在江西省招生代码为8311和8314。8311招录专业有: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药学九个本科专业。招生代码8314招录专业有英语、生物医学工程和市场营销三个本科专业。

第十六条 出于今后就业考虑,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男生身高1.65米以下者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不需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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