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

安阳学院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的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

  (1)美术学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的50%加专业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成绩排名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课综合成绩录取。

  (3)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4)河北省:我校在河北省所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其专业联考成绩;

  (5)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认可我校校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均招收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考生。

  (6)录取所在省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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