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专业清。

  第十三条 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除外)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次序,理工科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综合次序,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次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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