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
第七条 单独招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主要依据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免除文化考试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九条 能源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男生。航空服务专业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面试。艺术术科成绩认同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