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学历教育录取规则

    我院录取原则: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体规则如下:

  1、 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成人高考。

  2、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录取分数线由各省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划定。

  3、我院的录取原则: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可向考生所在省成招办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二、非学历教育录取规则: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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