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配到同类别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4、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6、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7、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女性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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