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同分条件下,外省市考生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上海市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上海考生投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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