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录取规则: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办法:

  (1)在同批次录取时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3)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其他志愿为0分。

辽宁的大学热门查询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