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

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机电工程系、航空工程系、信息科学系、管理系;普通高职类专业有数控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酒店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电子电气技术;我校还设有成人类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办电话: 0931-7677739(兼传真) 、7677176(兼传真)

  E-mail:lhdx001.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lzavu.cn;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274号

  邮政编码: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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