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中职三校生报考录取办法

  报考单独招生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三校生”,填报志愿准许跨校区兼报。按照考生选择的校区顺序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再相同时,按照音乐、美术分数高者依次录取。

  2、普通高考生报考录取办法

  报考单独招生各专业的普通高考生,填报志愿限报3个专业,准许跨校区兼报。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再相同时,按照文化课语文、外语分数高者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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