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

  1.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我校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7、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后的就业方向多为公务员,因此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并且裸视视力4.6以上的同学报考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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