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一)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二)针对江苏省的录取情况,特做如下要求: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限,等级要求为2C。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为D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专业安排时采用分数清的方式进行。
(三)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依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四)学院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语种。
(五)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对辨色能力有较高要求,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色弱、单色不识别)的考生。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