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文理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6、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学院对报考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8、学院对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2CM以上;对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旅游管理和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航空服务(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2-180CM,女:162-175CM。

  9、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器种不限。

  10、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且参加所在省市区专业联考,无联考的我院承认各高校单独测试成绩。对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1、按大类招生安排如下:财务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与审计按财务会计类招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和物联网应用技术按计算机类招生;工商企业管理和连锁经营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酒店管理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和模具设计与制造按机械设计制造类招生;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按自动化类招生;艺术设计和装饰艺术设计按艺术设计类招生。新生入学后自主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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