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均无语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172cm,女生不低于162cm,形象好,气质佳。

  5.我院大类招生的专业为:财务会计类[会计电算化、会计(旅游涉外方向)]。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

  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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