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

南昌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学生当地报考(1)对进档学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特长生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凡是填报我院经省高招办国家统招录取的考生,持加盖江西省教育厅公章的南昌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招生办办理报到手续。

    按当地普通高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艺术类专业考生要有我院专业合格证或考生所在省市的联考专业合格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可通过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成绩合格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实行网上录取并在网上公布。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面向全国招生。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无分数级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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