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 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招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第二十六条 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专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本、专科专业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二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仅在河南省招生。录取规则为: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第三十一条 普通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中澳课程合作项目)及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

  执行河南及其它各省(区、市)关于相应录取批次的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差值最多不超过3分)。

  第三十二条 专升本与对口本、专科录取规则

  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三十三条 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办法

  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核测试。

  保送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内,具体人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测试结果确定,最多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考核测试结束后,保送生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同时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 在体育、艺术批次录取时,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在对口批次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一类别最后名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对口语文英语、对口专业课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为了综合调节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认真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关于进档考生的相关录取政策,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 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采取网上远程异地方式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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