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

新余学院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一)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对所有投档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第一志愿进档考生优先保证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的考生。

(四)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点考试省份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设校考省份认可生源省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认可生源省专业联(统)考成绩,实行文理兼收,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省招生办规定执行。

江西的大学热门查询
热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