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录取;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录取原则。

  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八条 对于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十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必须学英语。

  第十一条 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的考生依据加分后成绩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市考生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会考科目要求及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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