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将分别使用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或投档单位进行录取。

  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2、提档和分专业均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承认的增加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3、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

  4、除国防生外,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5、在上海市各专业招生考试科目设置要求3+物理或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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