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3.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兼收;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