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 1.有生理缺陷、斜视、心脏有杂音、严重口吃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3.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 各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 m以上且体型匀称、五官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