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0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