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
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
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
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
800元/年·生(6人间)
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