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学费:

  第九条 学费、住宿费 

  1.学校严格按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中

  学费标准为3100—11500元/年(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也不同),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以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具体收费标准在《2017招生计划汇编》或长江师范学院财务处网页查询。

  2.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有普通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两种形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开设)、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开设)除学费外,需额外收取培训费,详见各省市公布的计划信息,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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