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专科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十二条 学校收费按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