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局及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35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外语类专业3500元/年•生,其它专业3300元/年•生。
3、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