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 4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年。
住宿费1100-13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