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800元/年)。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