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工科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经管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模特与礼仪专业11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