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大专: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五年制大专: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前三年),后两年按高职大专收费标准;
三年制中专: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第十条:奖助政策:(一)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我院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4、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5、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