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理工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财经、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住宿费标准:空调宿舍,每生每年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