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按专业每生每年11500元或12000元收费。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400-1800元收费。